(中央社台北24日電)因為違反幼兒園規定的職員排隊懷孕順序,中國大陸一名女教師不但因為「插隊懷孕」遭到幼兒園開除,園方還拒絕給付終止勞動關係賠償金,但已遭法院駁回吞下敗訴。
2016年,中國全面開放生育二孩,但效果未達預期。許多女性雖有生育第二胎的意願,但在職場卻遭到或明或暗的打壓與阻撓。許多單位祭出「排隊懷孕」的潛規則,以免日常業務受到衝擊。
陸媒檢察日報今天推出一則案發已久的報導,且相關單位、人事均,均採匿名、化名,但仍引發大陸社會關注。
報導指出,二胎政策確定將開放,某「大型集團公司」創辦的苗苗幼兒園,因為師資力量無法進行調配,集團公司在確保不影響女教師一胎生育的前提下,推出生育「二胎排隊」的規定。
2015年3月,集團公司的職工代表大會審議並通過「關於幼兒園教職員工病假、婚假等有關規定」,規定「幼兒園育齡職員符合晚婚晚育(結婚半年後提交懷孕申請方可懷孕)的條件後,按照來園工作年限、年齡、結婚時間的總分「排隊」,且必須提前半年提交書面申請後方可懷孕。
規定還明列,兩名教師懷孕必須間隔3個月,「不按排隊順序懷孕的,按自動辭職處理」。
報導指出,懷孕、生孩子完全是個人隱私,怎麼可以由著別人擺布,由著別人來發號施令。
此規定一經推出,立即遭到教師們的吐槽,「能不能按時懷孕,誰也不敢保證。輪到某位老師懷孕,這位老師如果在規定的時間內沒有懷孕,跳過順序後卻又懷孕了,就不讓生下來?這個規定太強人所難了」。
儘管大家牢騷滿腹,畢竟找份工作不易,教師們對公司的制度最終還是表示服從。於是,計劃生育二胎的教師紛紛向學校提出申請。學校則根據規章制度的要求,對每一位申請生育二胎的女教師進行考核打分排序,然後進行公示。
2017年6月,分數排名第7的潘佳怡(化名)發現她懷孕了,但她向園方申請提前懷孕生育後,卻在當月底被幼兒園開除,理由是她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。
潘佳怡不服,2017年12月1日,向當地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,請求裁決幼兒園支付兩倍工資差額及相應的賠償金。2018年1月22日,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裁決,幼兒園須支付賠償金人民幣5萬9752.2元。
報導指出,接到仲裁裁決後,幼兒園表示不服並向當地法院提出訴訟。但法院經審理後認為,幼兒園規定未經過法定民主程序,而且法律對懷孕女性職工規定了特殊的勞動保護制度,女職工處於孕期,用人單位不得以懷孕為由,提前解除勞動關係,也不能針對其進行經濟性裁員。2018年6月26日,法院判決園方敗訴。
報導引述有關法律人士指出,根據「婦女權益保障法」,婦女有按照國家規定的生育權利,也有不生育的自由。
亦即,任何單位不得侵犯婦女生育自由的權利。同時,勞動聘用合約或服務協議不得規定限制女職工結婚生育的內容。由此可見,「排隊懷孕」的規定明顯違反法律法規,不具有法律效力。
報導今天出爐後,「女教師插隊懷孕被辭退」躍上微博熱搜第一名話題,許多大陸網民留言怒問,要是排在前面遲遲不孕,那排後面的該怎麼辦?但也有不少網民反問,如果女教師都去生孩子了,學生要給誰教?
有網民感慨,天下雖然無奇不有,但女性在中國連懷孕都要排隊,傳出去真是丟人。(編輯:楊昇儒/林克倫)1071024
以下內文出自: https://tw.news.yahoo.com/%E9%99%B8%E5%B9%BC%E5%85%92%E5%9C%92%E8%A6%8F%E5%AE%9A%E6%87%B7%E5%AD%95%E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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